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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教育考试院:202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统考书法类考生须知
2024-03-23 22:30  浏览:815

一、考试科目

考试包括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两个科目,书法临摹完成两道临摹题目,两幅作品各75分,总分150分;书法创作完成两道创作题目,两幅作品各75分,总分150分。

 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,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:总成绩=书法临摹+书法创作。

  考试内容和情势详见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(书法类)》。

三、成绩发布

  2024年1月8日开始,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(www.bjeea.cn)查询书法类统考成绩及合格录取线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  1.所有考生统一由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东门入校,除考生本人外,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。考生须持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提早有序进入考试地点,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。

  2.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分别提供两张正式考试用纸、两张草稿纸。书法临摹试卷纸张为四尺三开,竖式书写;书法创作试卷纸张为四尺对开,竖式书写。

  3.考生参加考试,仅携带以下考试用具:毛笔、墨汁、砚台、毛毡、黑色签字笔、铅笔等考试用具,考试全程不得使用辅助工具,如尺子、书法工具书、吹风机等。

  4.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智能手表、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装备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装备,不得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

  5.考生如不遵照考场规则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背规行动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国家教育考试背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履行,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;涉嫌背法的,移送司法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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